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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重逢


  子时一到,僵尸又来攻城!

  景淳兮入眠不久,就被鼓声叫醒,连忙提枪上阵。

  景离忧飞上城头,看见密密麻麻的僵尸正迅速从山下爬上来,心中十分震惊。

  她见过僵尸,但是这么多僵尸她还是第一次见;她也不怕僵尸,但是她怕这种密密麻麻的感觉,看着毛骨悚然的。

  活了十九岁,她几乎都是在归云山仙境里,还有王府的高宅阔院里度过,前线这种兵荒马乱、烽火连天的环境,还是第一次接触,而且打的还是凶尸。

  虽然很震惊很不适应,但是她还是祭起了腕上的金阙莲环,将它幻化成一柄剑,然后跳进僵尸大潮中,展开厮杀。金阙莲环有多中变幻形态,可为剑,也可为盾,是一个攻守兼备的稀有灵宝。

  她八岁踏入归云山,练了十几年,修为也是非常高强的,在凶尸堆里应付自如。

  战乱之中,她匆匆一瞥,竟然看见了一双非常熟悉的眼睛,还有那个记忆深刻的眼神——火光之中,双目如炬!

  她的心一下子就乱了!

  是他!

  是她寻找多年的那个人,也是金阙莲里见到的那个人!

  有些相遇即是重逢。

  一不留神,她被一只狮子僵尸抓伤了手,但她反手就是一剑,把那狮子的头给劈成两半。

  她且战且走,慢慢地靠近不远处的那个八人阵,最后和他们合阵一处,变成了九人阵。

  有了共同的敌人,人与人之间就容易达成默契,战场上也是一样,景离忧和他们很快就能配合起来。

  有一个金丹期强者的加入,这九人阵的威力更猛,像一圈旋转的镰刀,在僵尸大潮中,不断收割人头!

  不知厮杀了多久,黎明终于降临,僵尸再一次退去。

  莽莽苍山,除了成堆的尸体,和殷红的血泊,还有站在最前面的几个勇士。

  将士们又是一片欢呼,既是为他们再次守住柃木关而欢呼,同时也是为山坡下的勇士欢呼。

  景淳兮再次潇洒地飞回城中。

  李小默等人再次面临爬山的尴尬,不过这次有一个绝世无双的美貌女子相伴。

  所有人都忍不住看她,真的好美!仿佛这个世界最光彩夺目的不是朝阳,而是眼前的这位女子!

  弯弯的柳叶眉,大大的杏仁眼。

  她水汪汪的目光,与纯净的晨光辉映一处,就仿佛她眼里装满的全世界的美!

  高挑身姿,让八个兵汉子看得痴痴傻傻的。

  景离忧走到李小默面前,咧咧地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李小浪。”

  “什么?你叫李小浪?不是应该叫李小默吗?”景离忧一脸的讶异,她原本只是想确认一下身份,没想到听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名字。

  李小默听完,心中一紧:她是怎么认出我来了?深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改名叫“李惊天”、“李动地”之类的,偏偏改成“李小浪”,和真名这么接近,这小麻烦大了!

  不行,必须矢口否认。虽然他如今身在军中,但他的“罪名”毕竟是“刺杀瓷方国王子”,基本是不可能赦免的,所以不能暴露真实身份。

  “我看你才叫李小默呢,老子行不更名,坐不改姓,李小浪是也!”李小默吊着气,用粗犷的声音大声说。

  景离忧嗔道:“嘿,不过是问个名字,不是就好好说嘛,脾气这么大,你这人真是......”

  李小默道:“我这人这么了?除了长得俊,就是脾气大!”

  “臭美!”景离忧鄙视了他一眼,口不对心地说。

  李小默扬眉,表示不屑于对方的批判。

  虽然答案和预想中的不一样,但景离忧心中还是认定这个叫做“李小浪”的小兵,就是她要找的李小默。

  在这个世界上,每个人的眼睛都是唯一的,她相信自己的直觉。

  虽然他现在不承认,但她很快会让他承认的。

  “刚打完仗,都别杵着了,回了。”景离忧招呼大家一声,兀自往山坡上爬。

  八个兵汉子直勾勾地看着她的曼妙背影,瞬间充满了爬山的力量,然后跟在她后面,情不自禁地往山上爬。

  尸横遍野的山坡上,很难找到一寸落脚的土地,只能踩着它们的尸身往上爬。

  吃过早饭,各自回营休息,值班的士兵开始清理战场。

  景淳兮连日休息不足,刚吃完饭,回到自己的营帐,倒头便睡。

  景离忧找军医上了药,包扎一下伤口后,也回去运气调息,然后休息。

  下午申时,众将齐聚,景离忧和其他六个修士也来了。

  景淳兮升帐议事,本次的主要议题:抽调一名修士,给景离忧的队伍;其次是如何进入禺阳城。

  众将都提议:从最近的阵脚,抽调一名出来。因为距离近,如果他们那边扛不住,主将可以迅速支援,确保阵脚无碍。

  景淳兮对众将的提议,深以为然,正要下决定时,忽然被景离忧制止道:

  “不用从其他阵脚抽人,我这边推荐一人。”

  景离忧道:“一个军中的小卒,李小浪。”

  “是他!”景淳兮恍然想起。

  “哥哥你认识他吗?”景离忧反问。

  景淳兮道:“知道,见过他一次,是一个刚来的新兵。”

  众将反对道:“郡主你说笑了,一个军中的小卒,还是一个新兵,怎能担此重任。”

  “是啊,这天光晏魔阵,可是事关此战能否胜利的,万一折在一个小子的手里,这全军几十万将士不得跟着陪葬?”

  “是啊,怎么能让一个新兵去担此大任呢?”

  景离忧解释道:“其实这个人你们应该也知道才对,就是我们作战的时候,总能看到有一个八人阵,冲在了最前面,这个李小浪就是这八人之一。

  而且我昨晚和他们协同作战的时候,发现他确实强于其他人,特别是他的剑法,尤其不凡。”

  “可他毕竟只是个小兵啊。”

  景离忧又道:“将军对他的身份不要抱有成见,我看他作战不但勇敢,而且灵活,随机应变。”

  老将军还是不服,待欲开口继续反对,却听景淳兮道:

  “好了,都先别争了。这个李小浪我也见过一次,觉得可靠。我们现在缺人,若是贸然从阵脚抽人,万一阵脚有失,一样是满盘皆输,所以我们必须要放下身份的成见,让这个新人去吧。

  况且,他们此去是八人协同作战,不是单兵作战,拧成一股绳,配合默契,威力自然强大。”

  众将闻言,再无异议。

  “多谢哥哥!”景离忧嘴角洋溢着俏皮。

  “你别谢我,我可不是徇私采纳你的举荐,我是相信他。”景淳兮连忙声明。

  “我知道。”

  景淳兮叫人去传唤李小默,让他前来一同商议任务。

  李小默正在校场上操练,传话的人把军令带给了萧环,萧环停止了训练,叫李小默出列。

  “什么事?”李小默满头大汗,小步快跑地过来。

  萧环道:“将军有事找你,你且随他去一趟吧。”

  “什么事会单独叫我啊?难道是要给我记功?”李小默的表情又疑惑转变为兴奋,不禁露出了期待的笑容。

  “快去快回”,萧环催促道。

  “是!”李小默带着笑容,跟着传话的人而去。

  到了帐前,见两边站着六名膘肥体壮的老将军和几个修士,上面坐着元帅,元帅旁边站着的,正是早上遇到的那姑娘。

  “参见将军”李小默站着揖了一礼。

  景淳兮道:“好,传你来主要是有一件与你事情商议。”

  “不知道是什么事?将军请说。”李小默心中打鼓,看来是不来记功的,而是来领任务的。

  “禺阳郡的瘟疫已经持续了两个多月了,将士们苦不堪言,死伤惨重,我们必须尽早清理这些僵尸。

  想要彻底消灭僵尸,就必须肃清禺阳郡内的流毒,肃清流毒需要一个阵法。

  如今这个阵法已经基本布置完毕,就差最后一根令旗,要设立在禺阳城内,而禺阳城内危机重重,需要有人保护这根令旗。

  所以,想派你和他们一起进城护旗。”景淳兮一边说,一边把景离忧和其他七个修士只给他看。

  “进禺阳城?和谁?”李小默心头一紧。

  “她,还有他们六个,你们一起组成八人阵。”景淳兮指着景离忧,和其他六个修士。

  李小默一脸的抗拒。他可是听说,禺阳城内有四万僵尸军团,就他们八个人去,那不是去送死?

  “怎么,你怕了?”景离忧在走出来,鄙视地看着他。

  李小默笑了笑,反过来鄙视道:“哼,激将法,三岁小孩才玩的东西。”

  景离忧不服地咬咬牙,却又平静道:“这可是你立大功的好机会,其他人想去都去不成呢。”

  立大功,这话倒还实在,李小默开始考虑起来:

  “如今我被指的罪名是“刺杀王子”,等同谋反,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,除非洗清冤屈,否则几乎无法翻身。但是如果我立功的话,就算不能免去所有刑罚,也可以免死。

  而且,我现在还能先提个要求,先把驴赎回来,放归山野,算是了了一桩心愿。”

  李小默思虑完毕,开口道:“行!我去!不过我有个要求。”

  景离忧道:“什么要求?”

  李小默道:“我原本是个囚犯,押运粮草来到这里,同行的还有我家的驴,我去禺阳城后,不论能不能回来,你们都要把它放归山野。”

  帐内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——禺阳城是何等危险,想不到他冒死前去,竟然只是为了一头驴!真是个痴人。

  景离忧莫名地看着他,问道:“你跟那条驴什么关系?......”

  李小默尴尬一笑,道:“什么什么关系?它是我爹娘留给我的,从小与我形影不离,还曾经救过我的命,就像是我的亲人一样,我当然得给它安排好去处......”

  景离忧微微笑道:“想不到你这人还挺讲义气,好,那就放了那条驴,而且,我也要你跟我们平安归来的。”

  “那就这么说定了。”

  商量已定,众人开始研究明日出发的事宜:白天僵尸隐蔽,而夜里,僵尸也要将近子时才开始疯狂起来,他们明天凌晨,可以趁白天出柃木关,直奔禺阳城,到明夜子时,正好可以赶到。

  计议已定,众人散去。

  李小默先出营帐,景离忧“尾随”其后。

  她曾寻找过他两次,却都错失了。

  第一次,是在八年前的时候,她带人急匆匆地回去救他,但已经找不到他了,她以为他被野兽吃了。

  第二次,是在两个月前。她生辰那天,她在金阙莲里再次确认了那个眼神,第二天她便亲自去城尉府的监牢探望,然而当她到了监牢后只听闻他已经被押去斩首,她又匆匆赶去刑场,却又听说他被劫走......后来她只能找城尉府询问,得知他叫李小默。

  缘分未至,一再错失,到如今在军营,方才遇到。

  她之所以要向景淳兮举荐李小默,既是因为相信他的能力,又是因为她想借机了解他这个人,同时也给他一个立功的机会,希望他可以立功赎罪。

  李小默觉得后面有人跟着,回头见是离忧郡主。刚才在帅营里,听众人的称呼,才知道她就是景离忧。

  “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离忧郡主。”李小默懒懒道。

  “大名鼎鼎不敢当,不过芳名远播倒是真的。”景离忧俏皮地笑,一双杏眼眯成月牙状。

  李小默摇了摇头,撇了撇嘴,自己嘀咕道:“春满楼里的姑娘也是芳名远播。”

  景离忧气得眼睛眉毛都凑到一处,直接幻出剑来,架在他脖子上。好好的一个词,被他给糟蹋了。

  “你好大胆子,敢嘲讽本郡主。”

  李小默吓得一动不动,连忙道:“小心,刀剑无眼......”

  景离忧转身走到他面前,狠狠地盯着他,问道:“说,你是不是叫李小默?”

  女人容易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休,大概就是景离忧这个样子,死抓这李小默的身份不放。

  李小默贱兮兮地笑道:“你有剑,你为大,你说我是李小默,那我就是李小默,你要叫我李惊天、李动地那也行,千万要注意你手中的剑,我看它甚是锋利,绝非凡品,跟郡主你很是般配......”

  景离忧看了一眼自己的剑,心里很是得意,嘴上却骂道:“你还贫嘴。”

  “好好好,我就叫李小默。”

  景离忧继续问道:“你以前是做什么的?家住哪里?”

  李小默又是贱兮兮地笑道:“你问这个干嘛?接下去是不是想问我有没有婚配?”

  “快说!”景离忧气得咬牙。

  “好好好,我说我说。

  我家住京城南郊四十里外碧须岭、福旺村,来此之前呢,我是个杀人犯,不过那是被冤枉的;

  在被冤枉之前,我是一个安分守己、忠于朝廷、忠于社稷、怀着“安国梦”,天天跑大街的脚夫;

  在做脚夫之前呢,我是一个山里的牧童,在山里给人家放牛放羊;在成为牧童之前,我好像都不记得了......”

  景离忧听完,收起了剑,感觉他的答案虽有些出入,但也八九不离十。兴许是他故意隐瞒了点什么。

  不过基本可以确定,他就是她要找的人。

  “行了,你可以走了。”

  “呃,就问到这儿啊?”李小默有些莫名。

  “不然你还想让我问什么?”

  “没,我只想说,我尚未婚配。”

  景离忧拔剑就砍!

  李小默连忙闪躲,边跑边喊:“离忧郡主,芳名远播,难道就是这样子的吗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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