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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藏拙


  “如果你不要,也可以还我。”林羡有心逗他。

  沈大毛闻言,小手贴着衣襟摸了摸,这包饴糖是他的,那他就可以和二毛还有三毛一块儿分着吃。

  后来的娘让伙计把饴糖敲成小小的碎块,他刚才有数着,大概十来块,他已经想好了,以后他跟弟弟就每天吃一小块,为公平起见,每人轮流舔一下,这样他们就可以把这包饴糖吃一个月。

  林羡注意到孩子瞅着自己,主动问:“看我做什么?”

  “刚才,”小家伙嘴里含糖,口齿有些不清:“明明是你把我治好的,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们?”

  “谁跟你说是我治好的你?”

  “医馆里那个少东家,还有那个八角,都有讲。”

  林羡不由得望向怀里的沈大毛。

  别看这孩子平日里一副畏缩怯懦样,实际上鬼得很,在沈家,发现她是个可以讨好的对象,所以,主动来‘投靠’她,就像一只失去父母庇护的小兽,遇到强大的成年野兽,立刻仰面躺地,露出自己的小肚皮向她表达臣服。

  因为他听到过老钱氏与沈明珠谋划着卖掉他跟他的弟弟,于是产生了危机感,再也不肯乖乖待在沈家。

  换做其他六岁孩童,怕是卖掉还会帮着数钱。

  沈大毛却不一样。

  或许是母亲早早亡故、父亲又不在身边的缘故,又因为爷爷不疼、奶奶不爱,造就了这个孩子性格上的早熟。

  在回春堂,虽然他一直躺在榻上,恐怕没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。

  “那个八角说我得了急惊风,是很难治愈的病症,那老头不会治还赶人,你才带我去回春堂的。”

  林羡没反驳这番说辞。

  沈大毛见状,抿了抿小嘴又道:“那老头说是他把我治好的,以后肯定会有更多人找他看病。”

  “这不是挺好的。”林羡的回答,几乎淹没于街边小贩的叫卖声中:“脸皮有多厚,舞台就有多大,这位胡大夫自诩医术不凡,急于表现自己,咱们何不成全他。”

  “可、可明明是你救了我。”

  林羡看小家伙像是钻进牛角尖,不免为他解释:“惊风之症,不是不能治愈的绝症。只不过,一般得病的孩子,十之七八都会丧命,以往救过来的,也得折腾掉半条命。倘若有一天,某个名不经传的人冒出来,说他能一夜治愈惊风之症,你觉得大家会怎么想?”

  沈大毛想起林羡在回春堂说的那个词,不情不愿地说:“大家一定认为他是神医。”

  “再如果,金陵某位贵人之子得了惊风之症,知道靖阳县有这样一位神医,必然派人来请,等到病人榻前,却发现病人已病入膏肓,或者,除了惊风之症,还有其它难以医治的症候,神医告诉贵人自己不能治,如果你是贵人,你会怎么样?”

  沈大毛想了想,如实说:“我会很生气。”

  生气的,不仅仅是神医徒有虚名。

  更重要的一点是,这个神医能治乡野之子,却治不了他的孩子,但凡那位贵人心胸狭隘一些,势必恼羞成怒。

  天子一怒,伏尸百万。

  更何况,区区一个平民百姓。

  林羡本就没想扬名杏林,那位胡大夫急着认领功劳,倒省得她再找理由去遮掩。

  对回春堂来说,被胡大夫担下救人的好名声,也不见得是坏事。

  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。

  那位窦少东家的医术,尚不能撑起回春堂,过早扬名立万,只会捧杀他。

  沈大毛没头没尾地问一句:“那老头根本不会治惊风之症,是不是只要有贵人知道他是骗子,就可以砍他脑袋?”

  “不能说他完全不会治。”林羡不喜那位胡大夫,却也没恶意贬低:“只是他开的方子治愈惊风之症的几率不高罢了,要不然,看到你痊愈,也不会认定是自己的功劳。”

  “至于他将来如何。”

  林羡淡淡道:“今日因明日果,好与坏,都怪不到别人头上。”

  沈大毛一双小手已经回到林羡脖子上。

  大街上,也有其他小孩被自己的娘抱在怀里。

  就像后来的娘抱着他一样。

  林羡没察觉沈大毛的小心思,径直说道:“一个真正的聪明人,往往懂得藏拙,太过锋芒毕露,通常成不了什么大事。”

  “不过——”

  林羡话锋又是一转:“当你拥有绝对的实力,以上我说的,可以无视。”

  沈大毛:“……”

  “还有,”林羡想起什么,伸出一根食指,轻轻戳点沈大毛的脑门:“小孩子家家的,别动不动就砍人脑袋,太凶残就不可爱了。”

  沈大毛脸颊微红,放在林羡后颈处的小手打纠。

  也因为这一句‘可爱’,十年后,大魏名将、安北大都护沈宴长子,与父弟镇守北境一十八城,上战场必戴青铜獠牙面具,因喜砍敌将手臂而恶名远扬,有敌将在阵前质问,其答曰:“我娘说,砍人脑袋太凶残!”

  敌将:“……”

  一把年纪还把娘挂嘴边。

  你巨婴吗?

  还砍人脑袋太凶残……

  你他娘砍人手臂滋滋喷血就不凶残了吗?

  当然,这是后话。

  暂且不提。

  林羡带着沈大毛回到租车行。

  因为张望早上去过回春堂,租车行这边,知道沈大毛身体已无大碍。

  林羡这趟卞城没去成,张老板听她说要暂时留在靖阳县,特地归还八两银子,外加一块碎银,正是林羡昨日留给张老板妻子陶氏的。

  林羡顾念张老板夫妇照顾沈二毛兄弟俩一天一夜,先前还带沈大毛去看病,只从柜上取走七两银子,又雇了一辆马车,带着沈大毛仨兄弟回下塘村。

  三个孩子爬上马车,林羡瞧着他们身上的旧衫,是不御寒的。

  经过成衣铺,她掀开布帘叫停赶车的张望。

  然后,跳下车,独自进了成衣铺。

  林羡拎着一个包袱出来,瞧见马车窗户后的三颗小脑袋,就那样巴巴地等着,心头不由得一软,回到马车里,当着三个孩子的面,拆开包袱:“试试,不合身我再去换。”
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
  十六岁的沈大毛:谁还不是个宝宝呢!

  谢谢小可爱们的推荐票!

  明天感冒不加重,我会加更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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