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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4章 心爱的美人


  任平生觉得一股清亮的液体灌入自己口中,然后通过咽喉与食道传到全身各处,给他干涸的躯体带来了生命的源泉。

  他缓缓地睁开眼睛,模糊的视觉神经逐渐恢复正常,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,这对眼睛像天湖的雪水般干净纯洁,不掺任何杂质,又带着一丝好奇,与一丝关切,很专注地看着自己。

  “喂,大叔,你醒来啦!”

  一个清新甜美的女声在耳边响起,那女孩的声音有些奶声奶气的,却又带着几分异域风情的腔调,听起来不像是汉族女孩。

  “你......叫我?”

  刚从昏迷中醒来的任平生有些懵逼,皱着眉头反问道。

  这估计是他重生以来头一回被人叫做“大叔”,他不确定眼前的女孩是不是叫他。

  但女孩的第二句话强调了这个事实。

  “是啊,大叔,你好点了吗?”

  任平生有些哭笑不得,虽然他重生前已经年过三旬,但由于长相比较清秀的缘故,从来没有被人叫过“大叔”,重生后有了一副20出头的年轻身体,更与“大叔”这个称呼绝缘。

  他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就是在西域的沙漠里迷路走了一趟,就被人冠上“大叔”这个称号了。

  我有那么老吗?

  任平生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,触手处干巴巴的很是粗糙,可能是脱水的缘故吧。

  如果此时有镜子的话,任平生肯定就会明白女孩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原因的。这些天的沙漠旅程,已经把任平生晒得黑黝黝的,再加上这次独自跋涉穿过20公里的沙丘,一路上严重缺水,皮肤更是皱巴巴的,头发也乱糟糟的,再加上身体休克后,精神萎靡不振,看起来的确显老,比起平时要老上10多岁,女孩叫他大叔也是正常的。

  “哇,大叔你可以动了,太好咯。”

  女孩甜美的声音中有股由衷的喜悦,好像任平生可以动了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。

  任平生这才认真地观察了一番眼前的女孩。

  她有着一张稍长的瓜子脸,高挺的鼻梁带着西域民族的血统,眼睫毛又密又黑又长,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,瞳仁特别的清澈,看上去就像橱窗中的洋娃娃一般精致,不过一对浓黑的黛眉与略显方正的下巴,让她甜美可爱中又带有几分英气。

  最吸引任平生目光的是她的嫣红的小嘴,上唇薄薄的,像是藏不住心事的少女,动不动就笑起来,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,下唇相比起上唇丰润水灵,让人忍不住想要在上面咬一口。

  这女孩额前留着整齐的刘海,两条乌黑油亮的长辫子挂在胸前,身上穿着一件毛茸茸、鼓囊囊的大外套,外套下露出穿着红色绣花长裙的双腿,看上去好像有点胖乎乎的。

  不过女孩目前大概15、16岁左右,以她的五官轮廓看是个美人胚子,将来长大了,应该挺美的。

  任平生胡思乱想间,这个双辫子女孩已经噼里啪啦地连续问了好多话。

  “大叔,你是哪里来的?”

  “大叔,你是不是生病了?”

  “大叔,你是不是无家可归?”

  这些问题问得任平生应接不暇,他想要自己站起身来,却发现这对自己而言仍是难事。

  无奈之下,他只好苦笑地对女孩说:

  “我这是在哪?”

  女孩嫣然一笑道:

  “你在医院啊。”

  ......

  任平生终于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。

  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小房间,墙壁上半截刷白漆、下半截刷绿漆,自己躺在一张钢架小床上,手腕上的吊针里正打着点滴,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,一切都还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,这里是玉门市医院,而任平生在病床上已经躺了一夜了。

  在双辫子女孩的回忆下,任平生终于搞清楚自己醒来之前发生了什么。

  他昨天选择的那条路线是正确的,IPHONE的电子罗盘给的方向也没有多少误差,所以经过6个小时的徒步跋涉,任平生已经走出了那片戈壁沙漠,当时已经走到通往玉门市的河西走廊公路上,只要再往前走5公里就抵达玉门市区了。

  只不过,当时的任平生因为脱水和疲劳已经油尽灯枯了,他的身体已经不足以支撑走完这剩下的路,所以刚走到公路边,便晕倒在地。

  而他之所以能够捡回一条命,完全拜眼前这个双辫子女孩所赐。

  当天晚上,她正好骑着摩托车经过那条路,在月光下看到任平生躺卧在公路旁一动不动,女孩赶紧将任平生拉到摩托车上,把他送到了玉门油田附属医院抢救,并且一直陪护他到现在。

  任平生看着眼前的双辫子女孩,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意。

  他今天算是从鬼门关上走了一趟回来。玉门是个很偏僻的小城市,如果没有女孩发现自己,躺在公路边的任平生,肯定会因为脱水而不治身亡;如果这个女孩没有一颗怜悯的心,把任平生仍在路边不管不顾,那他也会在急剧降温的野外冻死;总而言之,这个女孩是任平生的救命恩人,也是一位十分善良的天使。

  任平生看着双辫子女孩那双明亮大眼睛下方隐隐的黑眼圈,以及时不时打呵欠的神情,忍不住问道:

  “你昨天陪了我一整夜?”

  双辫子女孩点点头,乌溜溜的眼睛很认真道:

  “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谁,你身上的手机又没电了,所以我当然不能走开了。”

  任平生这才想起来,自己昨天一直开着电子罗盘,再加上苹果手机一向以电池不耐用著称,所以手机没电了也是正常。

  不过任平生现在人已经醒了,首要的事情是尽快联系“丝路之旅”的负责人,让他们派人来接自己出院,总不能一直赖着这个小女孩吧。

  “姑娘,你手机能借我用一下吗?”

  任平生摸了摸鼻子,微笑道:

  “好啊,你用我的吧。你的手机太差劲了,一天就没电,我这个可是能待机七天呢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一脸天真无邪地笑着,递过来一只小巧玲珑的粉色LG直板手机,上面挂着一只毛茸茸的小涴熊挂饰,任平生记得这是LG  KG800,有个外号叫巧克力手机,在当年也曾红火过一阵子。

  在这个时间点上,一个边疆小城的西域女孩不认识苹果手机并非什么稀奇事,任平生当然也不会跟她讲这部IPHONE有多先进,虽然电池的确不那么耐用了点。他只是微笑着接过带着女孩手掌温度的手机,按照自己记忆中的电话号码打给了冯论,让他们知道自己身处何处。

  老大哥冯论的确对任平生很关切,任平生明显听得到电话那头他激动的声音,他说马上就让主办方派人来接任平生,而且总裁班的同学们都会来看他。

  挂完电话后,任平生顺手把玩了一下那只LG手机。发现手机背面贴了一张小女孩的照片贴纸,一个大约5岁的小女孩,穿着一身毛茸茸的黑外套,长长的刘海遮过额头,圆噗噗的脸蛋白白嫩嫩的,一脸憨态可掬地笑着,站在某个冰雕建筑前。

  “你小时候很胖吗?像只小熊一般。”

  任平生忍不住笑着道。

  “喂,你这个大叔,会不会讲话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脸上迅速红了起来,她没好气地抢回自己手机,瞪了任平生一眼,嘟着小嘴道:

  “那是衣服造成的错觉,懂吗?都怪我妈太小心,成天怕我受冻,老是让我穿那么厚的衣服。”

  任平生瞄了她身上的毛皮外套一眼,心想你现在都这么大了,也没显得瘦多少,难道还能怪母亲不成。

  不过他这话可没说出来,只是饶有兴趣地问道:

  “你现在多大了,上学吗?”

  双辫子女孩的目光转到了手机上,她一边在手机上打着字,一边迅速地回答:

  “我今年16岁了,还没想好去哪念书呢,现在在我妈妈的歌舞团里打工。”

  任平生“哦”了一声,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了一番她圆鼓鼓的上半身,心想你这是在歌舞团后台打工吧。

  双辫子女孩敏感地察觉了男人的目光,她皱了皱好看的高鼻梁,大眼睛露出不服气的神色,嗔道:

  “臭大叔,你不相信吗?我跳舞可棒了,从小被人夸到大的。”

  看着任平生眼中不大相信的神色,双辫子女孩咬咬下唇,她站起身来,脱掉毛皮外套,露出穿着大红色西域传统长裙的身姿,走到床尾的空地上,伸出双臂摆出一个优美的姿势,一双白嫩嫩的小手在空中绕腕翻腕,也不需要音乐伴奏,便当场跳起舞来。

  任平生这才看出,双辫子女孩双腿修长、腰肢纤细,除了胸前比较鼓外,实在谈不上胖。而且她真不是夸海口,跳起舞来的姿势有模有样的,两只细长的胳膊像流水般悠然摆动,颀长的脖颈配合那张小脸轻盈地点动着,时而像婉转回旋的小鸟,时而像顾影自盼的天鹅。

  她那双穿着绣花皮靴的长腿伴随着上身的动作,在医院的水泥地板上点、踢、跺、辗、转......融情于肢体的语言,与生活的点滴交合,时不时的侧耳、偶尔的挽裙、深情的眺望、含羞的抚胸,虽然她的表情还带着女孩的生涩,但柔软的身姿扭动起来的样子,已经初具小姑娘的风情了。

  虽然任平生对舞蹈没有什么研究,但他也可以看出双辫子女孩的舞蹈动作有板有眼,无论是表情还是身姿都十分灵动,而且身上带有西域女孩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,虽然身处于一个狭窄单调的病房内,但她却好像把自己置身于坐满观众的剧场般,举手抬足、一颦一笑,都表演得十分到位,让人不知不觉中,为她沉醉。

  最后,当双辫子女孩以一个带着大幅旋转的舞姿结束舞蹈时,还意犹未尽地微微屈膝,像是对着不存在的剧场观众们鞠躬致意。

  当然,现场的观众只有任平生一人,但他鼓掌的热情程度一点都不逊色。

  “好棒,姑娘你跳得真美。”

  听到任平生由衷的赞美,双辫子女孩脸上露出幸福的甜蜜笑容,她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,眉飞色舞道:

  “大叔你信了吧,我可不骗人的。大家都说,我是迪化市民间歌舞团第二好的舞蹈演员。”

  任平生看她跳完舞后红噗噗的小脸蛋,再加上一脸青春活泼的傲娇神气,越看越觉得这女孩纯真善良又很美丽,看来西域这方水土真的很会养人,他笑着道:

  “你是第二好的,那第一好的更了不起了,她是谁呀?”

  双辫子女孩眨眨眼,顽皮地笑道:

  “第一好的当然是我妈妈啦。”

  任平生也忍不住被她逗笑了,他摇摇头道:

  “那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妈妈,不但生出这么优秀的女孩,而且还是我的救命恩人。”

  被一个陌生男人这么夸奖,双辫子女孩也有些羞涩了,她低垂着头,轻声道:

  “那是我应该做的,大叔你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。”

  任平生笑道:

  “那我们说好了,下次去看你们歌舞团的演出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欢快地拍掌叫好道:

  “好啊,好啊。我们今天在玉门是最后一场演出了,下一站会去敦煌,你要记得来哦。我们的名字叫'迪化市民间歌舞团',不是那个'迪化市歌舞团',我们是......”

  任平生笑着接口道:

  “你们是迪化市第二好的歌舞团,仅次于第一好的'迪化市歌舞团',对吧?”

  他这句话把双辫子女孩也逗乐了,她伸出白嫩修长的小手握住自己的小嘴,开心大笑道:

  “哈哈哈,大叔你真好好玩,你很聪明嘛。”

  任平生从小到大,被人夸聪明早不是什么稀罕事了,但被这个小女孩这么夸奖,却有一种不同的感受,让他发自内心地感到放松,感到愉快,这种十分自然的笑,在他脸上已经久违了。

  双辫子女孩笑了一阵子,突然脸色转忧,她似乎想起了什么,用手掩着嘴小声道:

  “不过,大叔啊。你见到我妈妈的时候,可千万别说是在马路上被我捡到的哦。你只可以说,我是在玉门油田的大街上捡到你的,免得妈妈会引起误会。”

  任平生这回真有些摸不着头脑了,他疑问道:

  “为什么,在马路上和大街上,有区别吗?”

  双辫子女孩那对乌溜溜的大眼睛转了转,好像在犹豫和担心什么,最终她还是抿抿嘴,不好意思道:

  “我昨天晚上是瞒着我妈溜出团的,如果她知道我那么晚了还在公路上骑车,她肯定会臭骂我一顿的。”

  任平生这才想起,双辫子女孩发现自己的时候,位置应该离玉门市城区比较远,那她为什么会在晚上骑车,跑到那么荒凉的公路上呢?任平生忍不住提出了这个疑问。

  “这个,这个......”

  双辫子女孩脸上马上流露出一种扭捏不安的害羞神情,她低着头,长长的刘海下方眼睫毛像鸟儿般扑扇着,洁白的牙齿把丰润的下唇都快咬出血来了,她挺不好意思地说。

  “我说了的话,大叔你不准笑我哦。”

  任平生不明所以,但他还是温和地点点头表示同意。

  双辫子女孩眨眨眼,嘟着小嘴想了一会,这才轻轻地说道:

  “因为油田的饭不好吃,我想去市区找个地方吃点心。”

  女孩的声音虽轻,但任平生却听清楚了,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理由。

  玉门虽然在古代诗歌中很有名,但这座城市是建国后因为邻近发现的玉门油田而设立的,所以绝大多数的玉门人都在油田上班,油田里也有银行、医院、食堂,自成一套社会系统,但毕竟油田的环境有限,好一点的生活设施还是在玉门市区,所以女孩晚上偷溜去玉门市区吃点心,这事完全合乎逻辑。

  只不过,任平生搞不明白的是,一个小姑娘在西域零下几度的夜里穿越荒凉的公路,就为了吃一顿点心,这值得的吗?

  所以他首先是有些不信,但看女孩一脸纯真的样子又不像作伪,接下来他就觉得好笑,心想:原来这就是你为什么瘦不下来的原因吗?

  任平生虽然努力控制自己面部表情,不想让女孩以为自己在笑话她,但他脸部肌肉的变化却逃不过女孩的眼睛,她黛眉一竖、圆眼大睁,嗔道:

  “臭大叔,说好了,不准笑我,你还笑。”

  任平生刚才忍笑忍得好辛苦,他这时总算掩不住了,露齿笑道:

  “我笑了吗?对不起哦,我真不是刻意的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这时也觉得自己言行蛮幼稚的,她“噗呲”一笑,脸色恢复正常,坦然道:

  “我就是喜欢吃好吃的嘛,又不会伤害到别人,有啥好笑的。”

  任平生看她娇憨可爱的样子,忍不住调笑她道:

  “原来你是一个吃货。”

  “吃货?”

  双辫子女孩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,任平生这才发现自己又失言了,“吃货”这个形容词要在国内流行起来,估计得等到2010年以后了,这个身处边疆的小女孩不懂也是正常的。

  “吃货,就是形容一些很爱吃、很会吃的女孩子。”

  任平生很简单地解释了下,双辫子女孩好像深有同感地点点头,俏声道:

  “那我就是个吃货了,吃货最光荣。吃遍天下美食是我的梦想之一。”

  任平生笑着问道:

  “你的梦想还挺多的,还有什么呢?”

  双辫子女孩大眼睛向上仰望,轻轻掰着自己白嫩纤长的手指,很认真地数道:

  “我想做最好的舞蹈演员,我想要拍电影,想要当大明星,我还想.......”

  不出意外,女孩的梦想跟所有从小就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一样,希望在更大的舞台上表现自己,这些梦想虽然通俗了点,但却很真实。

  任平生点点头道:

  “你的条件挺好的,当演员挺适合的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鼓起腮帮子,小声道:

  “嗯,我想去报考燕京电影学院,可妈妈不放心我去那么远......”

  任平生看着女孩那张青春活泼的俏脸,隐约好像想起了什么,但一时间也摸不准,他微笑道:

  “为什么不去考汉海戏剧学院,学表演不一定要去燕京啊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眨眨大眼睛,想了想道:

  “因为燕京电影学院出了好多大明星哦,有魏薇、有杨谧......”

  任平生饶有兴趣地看着女孩如数家珍地道着这些女明星的名字,虽然他知道这些女明星人前风光的背后要付出什么代价,但在这一刻,他不想打破一个小女孩对演艺圈的幻想。

  任平生只是淡淡道:

  “如果你想去汉海市念书的话,我可以帮忙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不虞有他,她很开心地伸手道:

  “好啊,大叔,那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。”

  任平生笑着握了握女孩柔软娇嫩的小手,道:

  “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。”

  双辫子女孩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,甜甜地道:

  “我叫迪丽若芭,在西域语里的意思是:心爱的美人。你可以叫我迪迪。”

  任平生恍然大悟。

  看着眼前这个白肤大眼、高鼻小嘴、带着明显西域血统的小女孩,他终于把女孩的名字与前世那个很走红的演艺圈小花联系在一起,原来是她。

  他再回想一下,能歌善舞、喜欢表演、对事业有追求,性格纯真、直爽、善良,还有点大大咧咧的,总被取笑长得偏胖,这一切都跟那个演艺圈小花对得上,就连“吃货”这个著名标签都活灵活现地展现了出来。

  只不过,在这个时间线上,这朵小花还隐没在边疆一隅,尚未得到向大众绽放光彩的机会。

  但也正因如此,她才会在恰当的时间、出现在恰当的地点,恰巧救了任平生一命。

  这种机缘巧合,也许就是命运的安排吧。

  不管未来如何,任平生此时已经决定,今后会尽自己所能,抚育这朵未来的小花,让她的美丽得到全面释放。

  于是,任平生找出一张名片,递给女孩,微笑道:

  “迪迪你好,我叫任平生。”

  迪丽若芭收下名片,并没有认真看,就放入了口袋。

  她看了看手机,咬了咬嘴唇道:

  “我妈来找我了,我得先撤。”

  任平生点点头,柔声道:

  “去吧,回去好好休息。”

  迪丽若芭轻轻点点头,她穿上外套,走到门口,回首对着任平生,甜甜地笑道:

  “记得来看我演出哦,大叔。”

  又是大叔?

  任平生看着那个青春活泼的俏影远去,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,但嘴角却溢出了一丝笑意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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